天涯书库 - 言情小说 - 昭奚旧草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4

分卷阅读4

    似迷路,入一园,四周芳香沁人,道路曲幽,不知何处。转身,撞生人,引灯细看,白衣蓝袖,初一眼,清冷似水,再观,目眩神失,三观,已然不见。

似谜耶,似梦耶?或……似人耶?祁迷途归返,拜太子,东宫夜珠已撤,始知困于霰,整二更。

——载

齐明十年,有老妇沿街叫卖女儿,御史大夫心软仁慈,花千金买一妾。时年,郑祁不过二十五六岁,而那小妾,十六七岁,姣花一般的好年岁,倒也匹配。正妻阮氏虽一直受专宠,却并非好妒之人,加上一直无子嗣,宫中贵人多有微词,便欣然接受了此女。只等待吉日,热闹一番,迎此女入府。此前,便由郑祁安置在外城一间民户中。

只是,让阮氏十分惊讶的是,自此,无论公务如何繁忙,郑祁必然会寻片刻时光,打马到民户中问候小妾一番。郑祁是个君子,并无无礼之事发生,但也足够令阮氏心中吃味了。她枕间笑睨郑祁,“郎君,那女孩儿可是十分美貌?”

郑祁微微地笑了,“卑贱女子,并无夫人貌美。”

阮氏又问:“如此,想必是朵善解人意的解语花了?”

郑祁摇头,“她平时只于帘内读书,并不与我搭话。”

阮氏纳闷了,“既非美貌,又冷落于您,郎君看上她何处?”

郑祁散发于枕席,闭上眼,如坠梦中,又似回味道:“我也不知为何,从不曾直视于她,远远观望,费神思揣,心中却枝枝蔓蔓,像要开出什么一般。”

阮氏听闻此言,不由心惊。次日,趁郑祁上朝,她便亲自去了民户。谁知,地方十分难找,曲曲折折,如同羊肠套着八卦镜,处处透着古怪玄妙之感。清晨出的门,却到午时才行至一处四面荒芜的住所。叩门,童子声声道是无名居,阮氏想起郑祁曾言,此女子是贱籍,无名无姓,冷笑着,扶着奴婢入了院。刚进门,便嗅到一阵冷冽扑鼻的香气,此时是冬日,四处端凝,却无花树。院中洁净简陋至极,无奴婢,只有一个瞎眼的老叟在打扫。而正房之门紧闭,四周窗格,只打开一扇,透入些微阳光。

阮氏上前,想要推开门,却听到屋内清冷如寒泉般的声音道:“夫人止步。”

阮氏身后的老妈子厉声大骂:“下贱女子,主母到来,还不迎接吗?”

那声音又响起:“夫人止步。”

阮氏不知为何,听到这样的嗓音,浑身有些战栗,“为何?”

屋内的人道:“于礼不合。”

确实没有这样,妾未进门,而妻嫉妒强上他人门欺人的道理。阮氏脸红了起来,却冷声道:“你不过是夫君前两天买回的物事,要打要杀,什么时候由你自作主张?”

那人竟笑了,“原来这才是女子的心态,我竟今日才知。夫人无须忧心,日后入府只为恩情,并无他意。”

阮氏强打起精神,走至一扇窗前,只影影绰绰看到帘内白衣素洁高雅。那扇窗却瞬间被合上了,扑面而来的,是一阵风。

那嗓音又传来,温和中带着些清冷,好似碎冰的玉石,“女子名节为重,夫人请回。”

阮氏莫名其妙,推窗却开不了,再问话,却也无人搭腔,只得带着下人愤愤离去。刚坐上马车,却似乎听到院中声声隐忍的呻吟痛呼,似刑狱,又似屠戮。再听,已无。问众人,皆言并未听到。阮氏以为错觉,不以为意。

夜间阮氏服侍郑祁加膳,他连日来弹劾太子太傅,今日傍晚才接到圣旨,围堵太傅府。太子身边的人,差不多要干净了。再过些时日,再过些时日……郑祁握着酒杯,眯眼想着,心中城府半点不露,眼中却分明有了些得意。

阮氏见他心情好,红酥手满杯倾泻了黄縢酒,撇嘴道:“郎君,那女子十分不懂礼,见我竟不跪拜。”

郑祁握着酒杯,脸色阴沉起来,“你找她做什么?不过是个未过门的妾,不怕有失身份吗?”

阮氏手指一僵,赌气道:“我嫁与郎君多年,何时败过妇德?不过一个贫女,我堂堂大家妇,还容不下吗?只是她委实无礼欺人,今日便要看她脸色,日后还要我这大妇端茶送水吗?郎君买的是妾还是婆婆?”

郑祁自己斟满酒,热气入喉,窗外雪霏霏,屋内却有些燥热,他拽住阮氏的白臂,往怀中一拉,啃吮起来。湖色的纱被扔到屏风上,郑祁今日不知为何,力气十分大,阮氏不能承受,气喘吁吁地羞涩地道了一声“郎君”。郑祁的眸子看似温柔,深处却不知藏了什么,抬起阮氏的下巴,琢磨着喘息道:“我几时向娘子求过什么?这一次,便放了她,遂了我的愿吧。”

阮氏意乱情迷,点了点头,不胜娇羞。郑祁摸到阮氏露在空气中的肌肤,带着凉意,瞬间想起别院女子清冷的香气,心中的无名之火更盛,这几次索要,竟让阮氏连日走不动路。奴婢纷纷贺喜,小妇何足惧,夫人更似新妇呢!略显轻薄的话语却让阮氏更加舒心起来。

三月,太子死祭,正午,东宫走水,死三百人,帝师内卿悉数命丧。当时有僧人,路过国公府,遇到郑祁,笑道:“君当真是此世前世后世他世独一无二的贤人。”数日后,竟暴毙于佛前,双眼剜尽。

三月初七,黄道吉日,宜嫁宜娶。

因是娶妾,加上堂上父母、岳父母俱在,郑祁只摆了几桌酒席,邀了至亲好友吃酒聊天罢了。堂外小厮不停唱着“二皇子礼,玉芙蓉一双”“三皇子礼,齐冠道百子图”“平王世子礼,佛手瓜软玉料三鼎”,诸如此类,显贵的都添了礼。其实颇为稀罕的是,贵妃竟也送了礼,是支点翠的簪子,有个好名字唤“永欢醉”,曾是先皇后赏赐的珍贵物事。众人揣度一番,微笑一番,不语。

门前耳房的小厮今日似乎尤其繁忙,妾虽是偏的,门却因是贵客只敢开正的。前前后后叫唱着,直至傍晚,均坐上了席,才好些,将将偷懒打了个盹,却又有人叩门。

“何人?”小厮打着哈欠,探出脑门,竟一时僵住了。

“吾乃……吾乃奚山君。”门外的少年露齿一笑。

“公子从何来,为何无下人唤门,登门为何?”小厮咽了咽口水,倒退一步,揉了揉眼。

你道为何?眼前的男子着一身金丝所绣的袍子,还算华贵,只是却是几十年前京城也不爱的老样式,袍子上斑斑迹迹有些灰尘蛛网的残痕,不似洗得不干净,倒像是许久没穿。他个子颇高,却瘦若晾衣棍,皮肤极白,却白得灰败,眼圈发黑,脚上趿着的木屐磨得草絮尽断,脚趾不裹,怕是乞丐也不肯穿了,他却穿得十分坦然。

“蠢物,既然说了奚山君,自是从奚山来。原来也带了几个仆人,一路上晒晕了,眼下歇着,只得本君亲自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