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2、司闲番外(600珠加更、有作话)
142、司闲番外(600珠加更、有作话)
我名烈夙,世人却更惯于称另一个名讳,“神荼”。 也是令人仰望的冥王、东方鬼帝。 其实,度朔山天神有二,一为我,另一便是我的兄长“郁垒”。 我们都是上古时期的天神,随着众神陨落,我和兄长逐渐掌权一方。 我早已记不清自己活了多少岁月。 自盘古开天辟地后,我便已存在,日复一日的修炼是我不变的日常,虽苦闷,却也成了习惯。 漫漫岁月里,与我作伴最久的也就一只宠物。 我素来厌弃权斗,兄长郁垒却对此痴迷。 他的心愿就是一统六界,因此他主理冥界诸事;我则打理灵渊,那地方几万年无波无澜,倒也让我过得惬意。 可六界太平久了,难免会生事端。 何况兄长一直在暗中设计筹谋,不断激化天魔两界的矛盾,六届战事一触即发本是意料之中。 我不过是依着兄长的安排,扮演着野心勃勃的角色,让旁人对我心生提防,将注意力都集中在我身上,好为兄长养精蓄锐、布下棋局留出余地。 这样的日子很是乏味无聊。 直到某日,我的宠物偷溜去人间游玩,不慎伤了凡人,而斩杀它的,竟是个小姑娘。 她身着水蓝色长衫,手握长剑,风扬起她的发丝,瞧着不过十六七岁模样,可我怎会看不穿?眼前这姑娘,实则已活了数千年。 她竟举剑直指我,即便知晓我的身份,也没有半分怯意。 那无畏又清澈的眼神,像一只羽箭,骤然射穿我心中万年的沉寂。 我本以为不过一面之缘。 毕竟她为女娲后人,而我出自盘古那支,女娲后人与盘古子民更是世代对立,只因双方都坚称自己的祖先是万物开创之祖,彼此间从无交集,即便见面也只礼让。 可谁曾想,百年后天魔战事白热化之际,当年那姑娘已出落得亭亭玉立,竟专程前来求我出手相救。 我对这些政权争夺不感兴趣,可望着她的模样,竟忍不住想逗弄她。 一番连哄带骗,让她应下了做我丫鬟的约定。 也是从那天起,我才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喜怒哀乐。 小丫鬟每次倔强又傲娇的模样,都让我忍不住想再逗她几分。 我也说不清究竟喜欢她什么,只知道有她在,灵渊便多了生气,我的日常也从枯燥的修炼,变成了与她拌嘴逗乐。 兄长屡屡劝我远离她,提醒我莫忘身上的责任,可我本就没什么野心,我只想与她在一起。 我带她去了我的清修之地,那是一处远离六界纷扰的净土,也是在那里,我向她求婚。 更让我欣喜的是,一直反对的兄长,这次竟也点头应允。 我满心欢喜地筹备婚礼,可好景不长,六界突然流传起一个可笑的传言,说晨曦的体内有女娲补天所用的彩石,只要炼化她,能让凡人羽化飞升,让神魔免于天罚历劫、功力大增。 我小心翼翼护着她,却终究有疏忽之时。 看着她奄奄一息地躺在我怀中,是我最恨自己能力不足的时刻。 我抱着她渐渐冰凉的身躯,直到她化作我指尖留不住的星点。 她消散前,感知到了我的悲痛与执念,将自己的神魄炼化,注入了我体内。 她说,六界的传言都是真的,但若非她自愿,谁也取不走。 她还说,让我不要食言此前应允她的事,我知道,她是想让六界重归安定。 这是她的遗愿,我一定要完成。 所以,我选择她,辜负兄长。 彼时天魔两界战况胶着,冥界本可坐享其成、坐收渔翁之利,可她的仇,我不愿假手于人。 兄长本就说“演戏要逼真”,是以冥界大部分精锐本就握在我手中。 我集结了兄长交给我、用以麻痹敌人的冥兵,再加上那些被天界欺压的异界生灵,率领他们踏平天界、横扫魔域,让三界迎来大洗牌。 而兄长谋划了千年的一统六届之梦,也自此落空。 可报完仇后,我已无心再管三界之事,满心只剩一个等救活他的念头,只想等一个不归人。 有人说,瞎子尝过光明后,便再也无法忍受黑暗。我想,我亦是如此。 没有她的灵渊,我一刻也不愿多待,可除了这里,我又能去哪呢? 就在我颓废度日时,居然听闻了,她或许有复活的可能。 我欣喜若狂,当即许下承诺,无论付出什么代价,只要她能活过来。 可我不曾想,这个决定,竟是我此生最大的错误。 一念之差,我亲手将挚爱推入了深渊。 只是那时我已迈出脚步,再也回不了头。 复活她哪有那么容易?哪是凡躯就能承载的?需要寻来七个“命魂特殊”的生灵,用他们的神魂滋养后再作为载体。 于是,我闯遍魔界、天界、妖界、仙界,无论对方身份多高、地位多尊,我都无所不用其极地废去他们的修为,让他们下凡一遭,作她魂魄的载体。 让我没想到的是,复活的代价,竟是要看着她嫁人生子,看着她在别人身下辗转娇啼。 我心痛、我忮恨、我后悔,却什么也改变不了。 我只能安慰自己,不过五世而已,很快就过去了。 哪怕她曾属于别人,我对她的爱,也不会减损半分,她永远是晨曦,是我一人的晨曦。 至于那七个人,敢碰我的宝贝,那统统杀了就是,至于他们的神魄,就永远囚禁在度朔山,化为桃林的养分吧。 只要抹掉他们的痕迹,我的晨曦就没有为过旁的男人而笑。 毕竟,我才不会和死人计较。 没错,一群死人罢了。 我不!在!意! 终于到了最后一世,我满心欢喜地以为,熬过去就能与她生生世世相守。 可天意弄人,我当年取走的七个魂魄,竟在此刻连成一气,他们将所有怨恨凝聚,对我下了上古“催铃咒”。 我知道自己时日无多,不愿让她再承受我曾受过的痛苦,便只能再一次,送她上了花轿。 可我没想到,她竟没有踏上那八抬大轿,反而用一生的时间寻找我,我的一抹残存灵识,始终跟在她身边。 我想让她别等了、别找了,却连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,只能化作一声声无声的叹息。 后来,她从上古禁书中找到了破解“催铃咒”的方法,解铃还须系铃人。 这咒语因七人的怨恨而起,唯有消去他们的怨气,再以“最亲之人”的血液为纽带,用集灵术才能招魂。 …… 其实这一世,她一直在替我受苦。 我与兄长本是一母同胞,他能感知到我的想法,是以,当那七人跳入轮回崖时,连因“计划被破坏”而与我决裂的兄长,也为了让我尽快恢复,甘愿入凡间历劫一趟。 这一世,她注定要与那七个魂魄的宿主纠缠不休,可我却别无他法。 我其实从未缺席过她的人生,只是一直站在太阳照不到的背光处,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凝视着她。 后来,看着她伤心、看着她难过,我的心比她更痛,恨不得立刻冲上去撕碎那些让她受苦的人。 可我不能,我不能再沾染杀戮,否则她所有的苦心,都将付诸一炬。 我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受伤,只能在她最无助的时候,换上一副无厘头的模样出现在她身边,去逗她笑。 其实我多想光明正大地拥抱她,多想大声唤出她的名字…… 她只能是我的,我也只会是她的。 所有! 因此我不愿让除她以外的人看到我的身体,才把她带去了我在台北的庄园。 说起来,看她被我拿着她的银行卡随意消费后,对着高额账单气鼓鼓的样子,实在可爱。 也正因如此,一个念头在我脑海中愈发清晰,她的钱、她的人,都该是我的。 花她的钱,是我的专属权利,旁人休想拿走一分。 我要把她的钱都花光,这样,她就不会再为其他男人花了,对吧? 后来,我听她无意中提起知道已经给了柳宿风一百万,那这笔钱,我定会替她要回来…… 至于她会喜欢兄长,我其实并不意外。 很多人都说,我与兄长的性子背道而驰,若说有什么相似之处,大抵便是那双眼睛长得相似吧。(指路司出场伏笔。) 她好笨,我明明站在她面前,我明明给了她那么多暗示。 在垦丁时,我说过要她负责的话;我唱起过关于轮回的喊麦;我带她去过那片曾抹去她记忆的湖边;还有我的护照名字,倒过来念便一目了然的名字。 司尘寻。 寻晨曦。 可她依旧认不出我,还总提防着我,觉得我别有用心…… 笨死了。 我要少爱她一点了! 还是说,她没有忘了我,她只是忘了“我是谁”。 才会误将兄长当作我,生出了情愫? 嗯……肯定是这样。 她只爱我! PS:借用番外传达一下,就是同一个故事,从不同人的视角讲述,呈现的过程与真相,兴许会截然不同。 可能是我特别喜欢看悬疑推理类作品的缘故,习惯了各种隐晦地埋伏笔,然后设置蒙太奇、误导性线索。 包括但不限于杜、柳、司的过往? 还可能是我的文笔确实和她们说的一样,太小学生了,笔力不足以支撑我把我想表达的东西让你们一眼就看出。 有时候我也蛮苦恼我这种写法的,因为非常容易会让读者看到一半,就相信我前期给出的就是“真相”。 就像番外一样,大家看到的叙事都是片面、表面的,可能要到结局或者到一个剧情点,等真?真相揭开的时候,才会发现,噢,原来如此。 因此你们可能也发现了,我频繁在作话里面分析女主的动机、分析女主为什么这样做,是我怕大家可能没耐心看到后面就写下判词。